为了确保省、市、区级好少年评选活动有效开展,公平、公正、公开地推荐各级好少年,发挥激励评价对学生成长的促进作用,发挥好少年的榜样示范作用。特制订评选方案如下:
一、评选程序
1、自我推荐
全体队员对照各级四好少年评选要求,进行自荐。各中队利用晨会、班会,组织自荐人讲述自己的成长故事。(“我的进步我来讲”——讲述成长故事、“我的同伴我来夸”——评议“好少年”、“我的荣誉我来争”——命名“好少年”等环节展示。)
2、民主评议
(1)班级评议:由本班学生进行民主评议,评议过程采用无计名投票,推选出本班各级候选人,候选人得票数要超过班级人数的三分之二,由此确定本班市、区级好少年。
(2)校级评议:省级好少年在班级评议的基础上,要进行校级评议。申报省级好少年的学生上报荣誉材料(小学阶段),由学校评议小组成员打分,取得分高者入选省级好少年。如分数相同,取市级及以上荣誉得分高者入选。
二、评选对象:
区级好少年:三至六年级学生均可申报。
市级好少年:四至六年级学生可申报。
省级好少年:五、六年级学生可申报。
名额分配
学校 | 班级数 | 省 级 | 市 级 | 区 级 |
六年级 | 14 | 6 | 12 | 14 |
五年级 | 10 | 8 | 10 | |
四年级 | 11 | 0 | 7 | 11 |
三年级 | 12 | 0 | 0 | 12 |
合计 | 47 | 6 | 27 | 47 |
三、评选要求
1、前一年已得到过相应称号的,本年度不再申报同级称号,可以根据要求申报高一级称号。
2、区、市级好少年在学生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经由班级推荐,由年级组长组织教研组长一起打分,确定候选人。
3、五、六年级学生在三年内获得过“区级好少年”称号的学生,方可自主申报省级好少年,经过校级评议小组评审,取前6名入选省级好少年。
4、申报省四好少年的学生所提供材料打分要求:
(1)校级“三好学生”一次得1分。
(2)区级综合荣誉2分,区级竞赛活动一等奖2分,一等奖以下1分。
(3)市级及以上综合荣誉得3分,全国、省、市级竞赛活动一等奖(含特等奖)3分,一等奖以下2分,与人合作的活动得奖折半算分。
(4)学生发表在正式刊物上的论文、作文、诗作,一篇得0.5分。
(5)参加校级及以上公益活动,有证书、证明,共1分。
(6)凡非教育部门颁发的证书均不得分。(我校集体组织的上级活动如:作文竞赛、书法大赛、数学竞赛、英语竞赛等,均可按以上办法打分。)
5、时间节点:(5月7日)中午12:20进行省级好少年校级评选。各年级确定区、市级好少年名单。所有纸质材料于(5月9日)以年级组为单位交学生工作处。
四、材料填报要求。
1、各级好少年推荐表一律用A4纸正反面打印、贴好一寸照片,其中评议内容一定要满10人,其中学生占三分之二,一定要黑色钢笔或水笔填写(电子稿无效),书写要工整、美观。
2、年级组长负责填好本年级“市级好少年汇总表”、“区级好少年汇总表”。
五、组织人员
1、领导小组
组长:张红梅
副组长:姚建法、张丽
组员:黄益芬、高春媛、沈倩、刘宇婷、苗小芬、张帅、殷娟
2、校级评议小组成员:
黄桂华 顾彬 寇锦荟 储勇进 房琴霞 吴春燕 叶凌 张帅 苗小芬 刘宇婷 殷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