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23年“龙城教育英才奖助基金”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现将2023年“龙城教育英才奖助基金”相关通知转发给大家,请大家对照条件,积极申报,申报老师于6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等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罗雯娟主任处。
附:
各中小学、幼儿园,有关单位:
接市《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龙城教育英才奖助基金”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2023年评选项目涉及我区的包括:龙城十佳教师4名、龙城十佳乡村教师4名、龙城十佳班主任5名、龙城十佳校长4名。具体评选对象、评选条件、申报材料等要求详见附件。
二、评选程序
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报。各学校就评选的有关政策、要求向全体教师进行广泛宣传,由申请人根据个人条件自愿申报,并按规定填写推荐表,递交相关佐证材料。
(二)学校推荐。各学校党组织严格组织推荐工作,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组织全体教师及所带班级学生对申报人进行满意度测评(幼儿园及小学低年段学生满意度测评由家长参与;满意度比例低于85%的,不再推荐),领导班子民主择优推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及推荐奖项。
(三)区级初评。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验,同时对申报人师德修养、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综合考察、广泛征求意见后确定推荐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教育局。
三、材料报送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重在师德、重在实绩、重在导向性,真正把一线优秀的、有突出教育教学实绩的杰出教师、班主任、校长推荐出来。
(二)申报人只能填报6个评选项目中的1项,不得兼报。本基金实施周期内不同年度、不同评选项目的获得者不得重复申报。2018年—2022年已获评者不得参与本周期内个人项目的申报。
(三)各校按各项目评选办法中相关要求报送材料,同时报推荐候选人汇总表,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材料上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8日,逾期不予办理。材料报送至区政府4号楼302室,联系电话:85177992,邮箱:740347380@{域名已经过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