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学年度校级领导及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校级领导及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校级领导和教职工更加自觉地提高师德修养和专业能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中小学校长(园长)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和《常州市新北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常新社委[2003]1号)、《新北区公办中小学聘用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常新委办[2017]73号)文件精神和新北区社会事业局《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校级领导和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本方案。
二、关于校级领导考核
采用公开述职、民主测评和学校办学水平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新北区教育局组织进行综合考评现任校级领导。
三、关于中层干部考核
1.由学校组织中层干部述职、全体教师会议开展民主测评。
2.述职报告上交学校存档。
四、教职工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张红梅
副组长:姚建法 张丽 高春媛 章丽红
组 员:全体行政、各学科教研组长及年级组长
五、考核对象
在编在岗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聘用制教师参照执行。
六、年度考核优秀、合格嘉奖名额分配
1.在编在岗编内教师各组名额:(年度考核优秀人数按区下达指标17个进行按比例分配,2022年新入编教师参评但不确定等次。)
组别 | 总人数 | 优秀名额 | 备注 |
语文组 | 25 | 5 | |
数学组 | 20 | 4 | |
英语组 | 10 | 2 | |
综合组 | 18 | 4 | |
行政组 | 12 | 2 | |
交流教师 | 1 | 0 | 每两年一个名额(经双方学校沟通2023年)评) |
幼儿园 | 4 | 0 | 每三年一个名额(2022年评) |
合计 | 90 | 17 |
2.各组聘用制教师优秀推荐名额(年度考核优秀人数按区下达指标15个进行分配。)
组别 | 总人数 | 优秀名额 | 备注 |
语文组 | 36 | 7 | |
数学组 | 14 | 3 | |
英语组 | 7 | 1 | |
综合组 | 17 | 3 | |
交流教师 | 1 | 1 | 每两年一个名额(经双方学校沟通2023年评) |
总计 | 75 | 15 |
七、教职工考核实施程序:
1.公布方案。6月26日公布《新桥小学2022-2023学年校级领导及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部署本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明确考核办法和目的意义。
根据局文件规定:优秀等次人员应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中合理确定,原则上应向一线教学人员倾斜。在确定年度考核等次时,要充分结合平时考核情况,不得以年度考核中的民主测评结果简单确定考核等次。年度考核不得搞迁就照顾。
2.个人撰写。6月26-28日教职工认真、客观总结一年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总结工作实绩、存在问题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认真填写好《年度考核登记表》(必须手写,签名处日期为“2023年8月25日”)。
3.述职测评。6月29日下午13:00,分组述职。
(1)学科第一责任人带领教研组长和年级组长完成教师考核表上填写内容的审核工作,并由学科第一责任人负责在审核人栏第二格内签字。
(2)分组述职,由各学科第一责任人主持,考核组成员规定时间组织考核对象进行现场述职(每人3~5分钟),开展民主测评,根据各组名额最终确定优秀候选人。
具体安排如下:
考核组别 | 考核组成员(带★者为组长) | 地 点 |
语文组 | ★张丽、张红梅、孙雯嘉、苗小芬 | 博雅楼三楼会议室(2) 美术教室(5) |
数学组 | ★姚建法、殷娟、罗雯娟 | 博雅楼三楼会议室(1) |
英语组 | ★高春媛、刘宇婷、黄益芬 | 诗意栖居 |
综合组 | ★章丽红、刘梦娇、杨阳 | 紫藤花下童诗馆 |
交流组 | ★张红梅 李忠顺 |
(3)教职工在《年度考核登记表》第4页页尾签名处签名确认,6月30日前上交学科第一责任人。
5.综合评价。7月5日 前由考核组长带领成员写出处室主管领导考核意见并签名,考核领导小组全面分析优秀等次候选人的综合考核情况,提出考核优秀建议名单。
6.评定等次。7月5日学校行政办公会议讨论,确认考核结果和考核等次。
7.结果公示。7月6日—12日,将考核优秀名单及其本年度主要工作业绩,公示一周。
8.材料送审。9月13日所有考核材料送教育局审批。
八、考核结果的使用
1.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考核范围,并作为被考核人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晋升工资的依据。
年度考核结果中被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编内教职工,次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被确定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人员,次年不得晋升薪级工资;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则本年度视作不合格等次处理。考核不合格和基本合格人员按规定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2. 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人员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九、几点说明
1.非单位公派,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半学年度半年(含半年)时间的;因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半年(含半年)时间的,有以上情况之一的教职工不参加年度考核,由单位写出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随本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表一同上交,存入个人档案。
2.事假、病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三个月的教职工,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 等次,在新桥实验小学工作未满2年原则上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 候选人。
3.近三年来已取得年度考核优秀和合格嘉奖者原则上不再推荐为候选人。各学科组分配的优秀名额可根据实际考核情况和三年周期整体状况,经由学校行政会议商量决定在各学科组中作加减调整。
4.现任校(园)级领导(现任正、副校(园)长,专职书记)的优秀和合格嘉奖名额直接由教育局按比例确定(不占本校教职工分配名额),其考核等次由教育局考核确定。
5.学年度考核中被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对此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述规定》(人社部发[ 2014 ] 45号)的规定申请复核,申诉。
6.2022年局招考录用的初次就业的在编在岗新聘教师(即参加见习期满考核人员)参加学年度考核,但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考核结果填写“不定等次”。
7.为方便学校和教师,近几年需参加职称评审或“五级梯队”优秀教师评选的教师,学年度考核表收齐审核签名后,可由学校统一复印这部分教师的学年度考核表,复印后统一保管在学校档案室。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实验小学
2023年6月26日
附:
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合格嘉奖)人员汇总表
学年度 | 年度(学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名单 | 合格嘉奖 |
2019-2020 学年度 | 包芝兰、胡春霞、唐畅、徐梦凡、陈惠、冯 洁 高娟萍、张 萍、陈佳、景柯、杨英子、高春媛、 刘宇婷、丁渭芬(交流教师) 聘用制:束昀泽、刘群、汪烨、张鸿庭 | 房琴霞、刘孝玲 李 炜、杨 阳 张 帅 |
2020-2021 学年度 | 商春、高春娣、房琴霞、袁胜、周菁、展业、谈梦媛 段革、查志宏、孔颖、束丽凤、许晓春、穆颖欣 吕佳蔚、万晓媛、沈倩、苗小芬、张帅、李贲 聘用制:余亭、彭洁、吴春燕、杨小颖、韦庆杰、 孙亚萍、刘梦娇、钱寒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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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 学年度 | 陈剑利、寇锦荟、潘玲霞、徐芳娣、徐洁芳、刘倩、 李娟、陈圆、万小红、许珂、顾迎凤、许晓春、 赵春霞、丁丽萍、陈冰洁、殷娟、罗雯娟 聘用制:叶凌、倪真知、唐谨谨、朱婷婷、薛滢、 张敏、周丁露、邵丽丽、梅娟、刘丽萍、顾怡晖、 王水涟、张楠、陆露、袁心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