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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第一批课题备案及研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22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储勇进

转发关于开展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第一批课题备案及研究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经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2026年1月4月组织开展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第一批课题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第一批课题面向全市公开备案,以《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详见附件1)为主要方向和选题参考,同时依据《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8)实行备案制、滚动制管理。

二、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第一批课题研究期限为:2026年4月-2029年4月。

三、2026年4月30日前,仍承担市级各类课题或未通过结题鉴定的课题负责人,不具备案此次课题资格。每人只能申请一项课题。

四、申报人可根据《指南》所提供的选题方向提出研究目标明晰且具体的课题,在进行课题的论证和设计的过程中要填写《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备案课题申报评审书》或《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专项课题申报评审书》(以下简称《申报评审书》)(详见附件2、附件3),报所在单位审批。

五、课题申报人所在单位要本着控制数量、注重质量的原则,严格审查,并签署“是否同意立项”意见,确定同意立项的课题为“校级课题”,各单位要将各自的校级课题《申报评审书》在2026年3月27日报新北区教师发展中心。区教师发展中心对申报的校级课题进行审核,择优确定100项左右为常州市级备案课题,若干项新北区级备案课题。

六、所有常州市级备案课题,必须尽快确立具体的课题实施方案,在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开题,填写《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备案课题开题论证书》(详见附件4),并保存好有开题意见、专家签字、单位盖章的开题论证书原件,作为中期评估的重要依据,无《开题论证书》或《开题论证书》信息不完整的,不得参加课题中期评估,不予正式立项。

七、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备案课题实行单位管理负责制。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全权负责备案课题的管理工作,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课题研究过程的检查和督促。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将对各地各单位的常州市级备案课题研究情况进行必要的抽查。

八、课题研究过程中,课题组应在本校网站上及时录入各项过程性研究材料和阶段性成果。

九、课题开展研究一年半后,课题组应填写《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备案课题中期评估表》(详见附件5),接受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和各辖市区共同组织的中期评估,专项课题需接受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和委托部门共同组织的中期评估。

十、凡通过中期评估的常州市级备案课题,即正式成为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第一批课题。

十一、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备案课题分委托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委托课题主要包括教师发展专项课题、外语阅读教学专项课题,一般课题分为重点课题、立项课题两类。课题实行滚动制管理,绩效显著的立项课题可以升格为重点课题,研究不能深入推进的重点课题将降级为立项课题或撒消课题。

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常州市备案的一般课题平均1-4轨的小学最多报3项,中学最多报2项,幼儿园报1项;平均5-8轨的小学最多报5项,中学最多报3项,幼儿报2项;平均9-12轨小学最多报8项,中学最多报5项,幼儿园最多报3项。平均12轨以上小学最多报12项,中学最多报8项,幼儿园最多报4项。学校的分校区由学校统一安排名额,不单独申报。教师发展专项、外语阅读教学专项根据各校的实际情况申报,一所学校每类都不超过1项。委托课题不占用各校(园)的申报名额。

十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填写《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课题变更申请表》(详见附件6),经所在单位审批,报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或市教育科学规划办:

1变更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

2改变课题名称;

3改变成果形式,

4)对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

5变更课题管理单位;

6课题完成时间延期;

7因故终止或撤消课题。

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上述变更的课题,将不予结题。

十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由课题管理部门撤消课题:

1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且学术质量、实践价值较低劣;

4)获准延期,但到期仍不能完成研究;

5)违反课题研究管理办法的其它情况。

被撤消课题的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十四、课题研究工作按计划完成后,课题组应填写《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课题结题鉴定书》(详见附件7),接受所在单位或区域科研部门组织的成果鉴定,专项课题由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和委托部门共同鉴定。常州市重点课题结题时须提交至少两篇与课题研究直接相关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发表的论文,立项课题与委托课题结题时须提交至少两篇与课题研究直接相关的大市级(含大市级)以上发表或获奖论文。

十五、材料要求。各学校将课题《申报评审书》电子稿在2026年3月27日前发至327523550@qq.c邮箱,同时填写【腾讯文档】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第一批备案课题申报汇总表https://docs.qq.com/form/page/DWtZSnhFVGRTYlpr。不接受个人申报,每所学校将几个课题的申报书,放在一个文件夹中发送,文件夹以“xx学校备案课题申报材料”命名,申报书则以课题名称命名。不要重复发送,发送前务必认真检查,每所学校只认第一次发送的材料。逾期不报的单位,视作主动放弃。

联系人:常州市新北区教师发展中心李志军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67号

话:85131912 邮箱:327523550@qq.c0m

常州市新北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1月21日

附件名单如下(具体内容请下载附件压缩包):

1.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课题指南

2.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备案课题申报评审书

3.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专项课题申报评审书

4.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备案课题开题论证书

5.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备案课题中期评估表

6.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课题变更申请表

7.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课题结题鉴定书

8.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9.委托课题参考选题方向

10.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第一批备案课题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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