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现将我校2026年秋学期招生入学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学区范围内,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本校施教区户籍儿童和符合有关规定条件流动就业创业人员的随迁子女。
二、招生计划
按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
三、招生方式
免试入学。
四、招生范围
馨都苑、新立名园、新盛花苑、新龙花苑、新景花苑(一、二、三、四期)、清水湾(红河路以南)、滨江明珠城(华山北路以东)。
五、招生办法
1.信息采集:5月18日-6月18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通过常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入学信息采集。方法为打开“我的常州”手机APP,进入“教育服务”版块,点击“入学信息采集”栏目,输入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户籍信息、家长信息、家庭房产等入学必须信息,完成入学信息采集登记。使用“苏服办”手机APP,进入“教育服务”版块,点击“入学一件事”栏目,同样可以进行入学信息采集登记。
2.现场审核:登记结束后,请耐心等待教育行政部门或我校通知,按要求到校进行现场审核。如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的,系统状态将变更为“现场审核结束”。收到现场审核通知的家长,由一名监护人携带适龄儿童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本校现场办理入学报名材料审核。
(1)审核时间:7月1日上午8:00-11:30
(2)审核地点:新桥实验小学(华山北路257号)
(3)所需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材料:
具有本施教区内户籍的儿童
有关材料包括:1)适龄儿童和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的户口簿(儿童和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2)住宅房屋不动产权证(住宅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租赁公有房屋证件或合同;3)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大班《快乐家园》联系手册(或大班毕业证书)等其他相关入学材料。
在本校施教区内居住的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
有关材料包括:1)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原则上在现居住地有连续居住且不少于3个月的居住证及居住证明(派出所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信息表);2)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簿;3)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大班《快乐家园》联系手册(或大班毕业证书)等其他相关入学材料。
六、温馨提示
1.对符合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的学区适龄儿童,我校将进行报名登记材料审核,请家长根据招生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登记和材料审核。
2.7月15日,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区儿童,到我校办理报名材料审核。
3.7月30日,可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录取信息。
4.符合“长幼随学”政策的学生,家长需要在7月3日前通过招生入学系统提出申请。审核时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判定同一家庭多孩子女所需要的其他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我校将安排符合“长幼随学”政策的学生入校就读。
5.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提供延缓入学书面申请、我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经区教育局批准方可缓学。
6.若监护人提供的证件、文书资料经查验、核实为虚假、伪造证件、文书资料,我校将把相关造假信息提供给当地派出所,并报告区教育局。适龄儿童待入学工作结束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7.关于转学:全家户籍(父母双方及儿童)已迁入本校施教区的转学学生,监护人携带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于7月1日上午8:00-11:30到本校办理转学登记手续。
有关材料包括:(1)全家户口簿;(2)孩子父母的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现场登录我的常州APP查询不动产产权;(3)拟转学生在原学校具有正常学籍,并提供全国学籍系统中该生的全国转学申请表纸质稿,原学校盖章。
温馨提醒:因实施标准班额(45人/班)办学,我校对符合转学条件、确有转学需求的学生,给予登记。若有空余学额,将在2026年7月30日前电话通知逐一办理转学手续。
七、咨询电话
0519-88112070 0519-88112060
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节假日除外)。
十、监督电话
学 校:0519-85910041(校长室)
责任督学:13861286015
区教育局:0519-85127833(督导处)
0519-85127250(基教处)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实验小学
2026年5月26日